为了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令第 41 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跨省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93号)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辽石化大校发〔2025〕22号),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姜凤利,副组长:曹光柱
成员:马季、张明昕、宫郑、于晶贤、黄艳茹。
二、转出与转入要求
1.转出要求
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辽石化大校发〔2025〕22号)文件要求执行。
2.转入要求
基本条件:
1.满足学校转专业基本条件,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3.未办理过休学、保留学籍,且未转过专业(不含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的在校生。
成绩要求:原则上课程首考全部及格即可提交转专业申请,学习成绩优秀、四六级通过的同学优先。
考核要求: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参加由理学院统一组织的综合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三、各专业拟接收学生数
结合学院各专业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及专业发展需要,2026年度转专业人数严格管控,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执行。
理学院2026年度拟接收学生人数
专业 (普通类) | 拟接收人数 |
2024级 | 2025级 |
应用数学系 | 3 | 3 |
应用物理学 | 3 | 3 |
四、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1.5月27日-6月6日,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至学院办公室426张老师处,电话:024-56863803;
2.6月9日-6月18日,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将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提交至教务处。
理学院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