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2022版)》(辽石化大校发〔2022〕66号)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2年职称评聘工作安排》(辽石化大校发〔2022〕68号)要求,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对2022年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的代表作、参评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及专业一致性进行了复查,并给出了主观量化打分,现将复查结果及打分情况等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五天(从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
对以下公示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2年12月16日17时前以电话、亲访等方式向学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024—56863803
理学院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