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的组织与跟踪管理工作,按照《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开展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满以及2019年以前立项申请延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及程序
1.结题验收重点审查项目的执行情况、主要成果、人才培养、经费使用、合同指标完成情况等内容,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2.本次结题验收的填报和评审工作,2018年之前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依托“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0.145.151)进行,2019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
3.凡申请验收的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需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在线填报结题报告相关内容,并上传结题报告、工作总结、技术报告、PDF版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据实填写,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其他研究成果(包括项目任务合同书原件、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知识产权证书、其他纵横向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4.无经费资助的项目,决算经费为0,无需上传经费决算表。
5.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带有项目基金号。
三、结题验收要求
1.网上填报截止时间:11月30日。
2.2019年以前年度未结题项目如本次仍未能结题,将视为验收不通过并终止项目。
3.对无故且不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科技厅将取消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海军
电话:56863837
科研处
2021年11月8日